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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2/7/22 10:34:00

         根据《关于明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》(常环发〔2022〕63号)文件,永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苏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。该通知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检测技术指南(试行)》(HJ1209-2021,附件5)制定、实施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,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。

         为落实好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的相关要求,永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开展了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工作,现将永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
         永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检测报告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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